破产清算中的共益债务指什么 发生债务纠纷之后如何提起诉讼
2022-05-05沛县律师
邢文强律师,沛县律师,现执业于江苏金维律师事务所,为人和蔼可亲,容易沟通,办案风格亲切耐心,致力于通过良好的沟通为每一个当事人提供优秀的法律服务,做好实事,帮人排忧解难。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一贯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破产清算中的共益债务指什么
破产清算中的共益债务指什么
共益债务是破产程序中具有特殊地位的债务类型,因其在破产程序中可以优先清偿,随时清偿,从而可能导致普通债权人清偿比例降低,因此共益债务的确认也成为破产程序中债权人关注的重点问题。
《企业破产法》第42条规定: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
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共益债务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全体债权人的利益而由债务人财产负担的债务。王欣新教授在此基础上提出,共益债务是“在破产程序进行中,为全体债权人利益或为程序进行之必要而对破产财团产生的一切请求权的统称。”
“程序推进”不仅可以从有利于全体债权人实现权利的角度考虑,也可以从有利于破产企业摆脱困境,实现重生的角度考虑,因此根据某学者的观点能够更加全面的覆盖共益债务的范围,避免造成共益债务范围的缺失。此时要注意将“为程序进行之必要而对破产财团产生的”共益债务与破产费用进行严格区别。
共益债务和破产费用都是在进入破产程序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产生的由债务人财产负担的给付义务,且二者均突破了破产财产分配顺序的限制,得以优先清偿,随时清偿。但相对于破产费用,共益债务仍有其自身特性。首先,共益债务侧重于全体债权人对“利益的期待”,即支出共益债务的主要目的是使债务人财产增值,而破产费用则强调破产程序的“成本性”支出,主要用于支付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和对债务人财产进行管理而产生的费用;其次,共益债务的产生和内容相对于破产费用具有或然性,即共益债务是否产生,以何种方式产生,以及何时产生均不确定,而破产费用的产生则可基本按照破产程序的规定得以确定;再次,针对共益债务管理人在某种程度上更具主动性,具有选择权,如管理人可选择双方均未履行合同是否继续履行,决定在破产期间是否继续营业等。
基于以上分析不难发现,相较于破产费用支出是纯粹消耗债务人财产的负担行为,共益债务则可能为债务人财产带来增值,达到全体债权人“共益”的效果。在整个破产程序中,债权人利益与债务人利益看似冲突,但究其本质保护债务人利益,对债务人财产进行维护甚至增值,也是为了债权人利益能够得到更大程度的保障。共益债务制度的设计,从表面看虽然影响债权人清偿比例,但其出发点与目的都是通过保护债务人利益来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利益,此制度的最终受益者仍是破产债权人。
在破产法中有关清算的共益债务解释,首先对于该债务的认定,是由人民法院作为认定主体的,并且在承担债务的人是该破产案件中的全体债权人。涉及到里面的债务一切纠纷,包括其中的财团,债权人都需要有着一些申请条件才能够顺利进行下去的。
发生债务纠纷之后如何提起诉讼
民间借贷越来越多,发生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大多数民间借贷当事人都知道,发生债务纠纷可以向法院起诉,但具体该如何操作呢,发生债务纠纷之后如何提起诉讼呢打官司讲究的就是打证据,那么打债务纠纷官司应提供什么证据接下来,就这些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发生债务纠纷之后如何提起诉讼
1、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2、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法院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法院将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将中止诉讼。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
3、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二、打债务纠纷官司应提供什么证据
要想打好债务纠纷官司,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必须提供下列证据:
原告应提供包括:
1、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等;
2、自己已履行义务而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如钱款在何日何地通过什么方式交给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归还,最好能提供与债权、债务人无关系的证明人;
3、如有担保人或介绍人,必须要提供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若是单位担保,须提供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况;
4、提供有关被告不履行义务的原因的证据。
被告主要提供足以证明债务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发生变更、取消的证据材料。若提供的是带有伪造、欺骗性质的材料,则要承担法律。
就为大家介绍到此。民间借贷大部分发生在亲戚朋友之间,债权人往往都不轻易起诉。只有在无能为力时,才去法院打官司,有的甚至超过了诉讼时效。因此,债权人一定要了解债务纠纷如何起诉这一问题,如果有什么疑问,可以来电咨询律师,免得到时候追不回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