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抢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谁担责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时限规定
2022-05-20沛县律师
邢文强律师,沛县律师,现执业于江苏金维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盗抢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谁担责
盗窃贼偷了机动车后,如果骑着机动车上路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那么,这个谁来承担,机动车车主是否负有交通事故如何划分下面请看为您整理的盗抢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谁担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盗抢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谁担责
盗抢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抢人承担赔偿。机动车被盗,所有人既失去了对机动车的运行支配,又丧失了运行利益,不应当再承担。即使机动车所有人对机动车被盗有没锁车门等管理上的过错,但这种过错与发生交通事故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也不应由所有人承担。
《侵权法》第52条规定,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人追偿。
二、交通事故划分的几种情形
全部和无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该当事人应当负事故的全部,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
1、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他方无。
2、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其他方当事人无违章行为的,由过错一方当事人承担事故全部。
3、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交管部门无法查证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
4、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及毁灭证据的,由其承担事故全部。
5、驾驶机动车发生与本车有关联的交通事故时,当事人不立即停车,不保护现场,致使交通事故无法认定的,应当负事故的全部。
6、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
7、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
主要和次要
当事人一方具有以下行为的负主要,另一方负次要:
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另一方负次要。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方应当负主要,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
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后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一方负事故主要。
同等
因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导致交通事故的,其行为在事故中作用相当的,负同等。当事人双方具有以下行为的负同等:
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且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基本相当的;
2、发生交通事故后各方当事人均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致使交通事故无法认定的;
3、当事人各方均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无法认定的不确定对交通事故无法查证事故事实的认定的,公安交管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但对事故不作认定。
三、关于交通事故的答疑
网友提问:
电动三轮车撞到行人,认定同等。机动车一方赔付行人的金额比例怎么分
律师回复:
你好,由交警按照现场情况作出认定,交强险内不分,超过部分按照比例承担。
网友提问:
请问电动车人行道逆行被汽车撞,双方怎么赔付
律师回复:
机动车与违章电动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后,在事故划分时,应由交警在调查后,根据双方是否都存在违章行为、以及存在的违章行为与事故发生间的因果关系的大小来进行认定事故。如果完全是由于电动车的违章行为而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驾驶员不存在过错的,则应由电动车驾驶员负事故的全部。
上述文章内容就是为您整理的关于盗抢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谁担责的相关法律知识,通过本文的内容介绍可知,盗窃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盗窃人来承担,由于机动车车主对机动车已经脱离控制,因此,不需要对此负责。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时限规定
交通事故的发生一般都会导致汽车或者是相关周边事物的伤亡的,所以一般来说都是会需要进行赔偿的,在交通事故的赔偿之前就是需要进行交通事故的认定。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交通事故认定时限规定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交通事故认定时限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
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
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二、交通事故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构成要件:
主体要件方面: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一切直接从事交通运输业务和保证交通运输的人员以及非交通运输人员均可构成该罪的主体。
在主观要件上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罪名,在主观上只能是过失,如果行为人在主观上存在故意,那么就不是该种犯罪,而是相应地构成其他故意犯罪了,在处罚方面也比该罪要严重得多。
在客体要件上,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的安全。
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大损失的行为。由此可见,本罪的客观方面是由以下4个相互不可分割的因素组成的:
1、必须在交通运输中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
2、必须发生重大事故,存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
3、严重后果必须由违章行为引起,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违反规章制度,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必须发生在交通运输活动过程中。
刑事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交通事故处理步骤
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