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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工伤认定标准 工伤认定举证责任倒置

2022-06-04沛县律师

  邢文强律师,沛县律师,现执业于江苏金维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邢文强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什么是工伤认定标准

  社会保险是我国基本的社会保险政策和措施体系,其中的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国家其他法定情形下遭受人身损伤致使意外伤害或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死亡的时候,可以依法得到国家和社会的物质帮助。那么什么是工伤认定标准以下是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工伤认定标准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二、工伤保险的主要特点有什么

  1、工伤保险对象的范围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劳动者。

  2、工伤保险的具有赔偿性。

  3、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原则。无论工伤事故的归于用人单位还是职工个人或第三者,用人单位均应承担保险。

  4、工伤保险不同于养老保险等险种,劳动者不缴纳保险费,全部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即工伤保险的投保人为用人单位。

  5、工伤保险待遇相对优厚,标准较高,但因工伤事故的不同而有所差别。

  三、我国法律中有关工伤保险基金构成的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七条: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简单来说,在工作前后和工作场合内,受到的由于工作原因而造成的伤害皆属于工伤。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员工也不会丧失工伤保险的权利。以上就是整理的什么是工伤认定标准的相关内容,若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律师。

工伤认定举证责任倒置

  一般来说因劳动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需要先进行工伤认定后才能够活动工伤赔偿,但是如果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怎么办。所以下面是为大家介绍关于工伤认定举证倒置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

  一、工伤认定举证倒置

  第十九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

  二、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

  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

  1、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齐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三、工伤认定的技巧

  1、迅速确定工伤发生单位名称

  单位没有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用人单位承担全部工伤赔偿,基本上不可能主动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甚至百般逃避工伤赔偿。即使购买了工伤保险,用人单位仍然需要承担部分赔偿,也存在不会积极主动的去申请工伤认定的可能性。

  作为工伤员工,如果不知道用人单位的准确名称,就无法确定追索的对象。因为实践中不乏存在不知道自己单位名称的职工,尤其是工程层层分包的情况。像包工头自己招用的农民工,很难知道自己的用人单位是谁。因此确定用人单位、确定工伤赔偿主体是工伤认定最基本的条件。

  2、收集、提供证明劳动关系、工伤发生事实的证据材料

  工伤认定最基本、也是最核心的两个条件是证明劳动关系和证明工伤发生事实。那么是否有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作证、上岗证等劳动关系证明是否有现场目击工伤发生的工友愿意作证

  这些证明材料,是申请工伤认定必备材料。没有这些材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甚至不会受理工伤认定申请。虽然工伤职工可能能够收集到部分证明材料,但是更多情况下,工伤职工无力自己收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必要,可以由专业工伤律师调查收集证明劳动关系和证明工伤发生事实,并通过律师寻求媒体和相关部门的帮助。

  3、用人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自己必须申请

  不管是否参加工伤保险,工伤认定都是处理工伤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工伤认定首先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在用人单位不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近亲属等可以在一年内申请。

  由于申请工伤认定有确定的期限,超过期限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不予受理,追索工伤保险待遇也将得不到仲裁、法院的支持。

  所以,不要轻信用人单位没有虚假的或没有诚意的承诺,以免错过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

  4、调解需了解伤残级别和计算标准

  协商解决多发生在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下。由于申报工伤有可能影响单位将来的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或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用人单位往往不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就直接要求协商赔偿数额,工伤职工或其亲属为了使工伤赔偿早日处理完毕,也多采取迎合的态度。

  但此时没有劳动能力鉴定的结论,伤残级别及后期治疗费用无法确定,甚至不清楚工伤赔偿的计算标准,所以,应多咨询医疗专家、律师等,条件允许的,最好由律师出面谈判工伤赔偿事宜、签订赔偿协议。

  根据法律规定,发生工伤事故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为大家带来关于工伤认定举证倒置的相关知识。若大家还有其他疑问亦或是其他问题,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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